盐城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问答问:引导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在哪些政策措施? 答:第一,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补贴政策。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公益性岗位就业条件并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按照国家现行促进就业政策的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第二,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对到艰苦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第三,选聘招录优惠政策。对有基层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研究生招录和事业单位选聘时实行优先,在地市以上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时进一步扩大对其招考录用的比例。 问: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就业有哪些政策? 答:取消落户限制,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享受相应的就业扶持政策。所谓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主要指就业困难人员,扶持政策包括对企业的社会保险补贴,以及定额税收减免政策;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招用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达到规定比例,可享受高至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 问: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单位积极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在哪些政策? 答:支持困难企业更多地保留大学生技术骨干,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或职业培训补贴。鼓励科研项目聘用高校毕业生。给予其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费补助,由项目经费列支。参与项目期间,毕业生户口、档案可存放在项目单位所在地人才交流机构。聘用期满,可续聘或到其他岗位就业,聘用期间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问: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有哪些政策措施? 答:第一,税费减免和小额贷款。对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三年内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规定落实残疾人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以及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等现行税收政策和创业经营场所安排;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适当扩大贷款规模,从事微利项目的享受贴息扶持。第二,创业服务。对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强化高校毕业生的创业指导服务,提供“一条龙”创业服务;建设完善一批大学生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给予政策扶持。 问:对困难毕业生有哪些就业援助措施? 答:一是对困难家庭毕业生,高校根据情况给予适当的求职补贴,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时免收报名费和体检费。二是对离校后未就业回到原籍的毕业生,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人事档案托管等服务,并组织其参加就业见习、职业技能培训等促进就业活动。三是对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当地失业人员扶持政策体系。四是对就业困难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重点推荐、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帮扶措施,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就业援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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